【遺囑訴訟】質疑乏醫療紀錄證林百欣明白遺囑內容 三房母女要求推翻遺囑
撰文: 林育慧
發布時間: 2024/04/16 14:53
最後更新: 2024/04/16 19:41
麗新集團前主席林百欣於2005年2月去世,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不獲列為遺產受益人,入稟挑戰遺囑有效性,遺囑認證訴訟今(16日)於高等法院續審。三房一方陳詞指,從證人誓章才得知,林百欣訂立遺囑時有兩名醫生在場,惟遺產執行人一方沒有保留任何訂立遺囑前之醫療記錄,三房一方質疑當時林百欣有否能力明白遺囑的複雜內容,若法庭推翻2004年遺囑,可決定1973年訂立之遺囑是否有效。
原告為遺產執行人張定球、周佩華及馮蘊瑤。張早前已去世,現由周及馮成為遺產執行人;答辯人為三房母女顧瑞英及林明珠。
答辯一方陳詞指,據張於誓章指出,2004年12月3日,即林百欣訂立遺囑當天,張到達林百欣寓所時已有兩名醫生在場,張並不認識對方。當時醫生曾問及林百欣問題,而林亦能回答;答辯一方指是首次得知有關資料,
答辯一方指,一直未能探訪或聯絡林百欣,曾去信要求索取林百欣訂立遺囑前之醫療紀錄,惟原告一方表示沒有保留任何醫療紀錄,作為林百欣的家庭醫生亦然。答辯方指即使獲醫生提供的紀錄,亦是不相關或屬訂立遺囑後之紀錄,又或獲回覆相關醫療紀錄保存數年後已被銷毀。
答辯一方續指,其後才得知林百欣於訂立遺囑前4個月,有醫生評估林百欣患腦退化,而訂立遺囑時先後有3名醫生在場,遺產執行人卻沒有保留相關文件。據證人誓章顯示,負責草擬遺囑的前高層曾保存相關文件,惟因裝修辦公室而遺失。答辯一方認為於此情況下訂立遺囑,質疑當時被診斷患腦退化的林百欣,是否有能力明白如此複雜的遺囑內容。
答辯一方指,若法庭裁定2004年遺囑無效,法庭可決定早於1973年訂立之遺囑及1993年的補充文件是否有效。據有關遺囑及文件顯示,林建岳獲分15%資產,其餘資產則未有處理。
現任遺產執行人、律師馮蘊瑤供稱,2004年10月,律師張定球要求下她協助草擬林百欣遺囑,馮指張與林百欣相識多時,馮先與麗新高層李寶安及何榮添會面,由兩人交代資產及受益人資料。馮認為,李及何兩人為麗新高層,且與林百欣關係密切,即使由兩名非家庭成員交代事宜亦不感到奇怪。
馮供稱,2004年12月3日當天首次與林百欣見面,林百欣並不認識她。馮形容當天猶如一個儀式,她亦忘了當天有多少名醫生在場。馮指遺囑內容並不複雜,如提及有關排頭坑地,亦不會加入地段。馮供稱,張向林百欣解釋遺囑內容約15分鐘,詳情她聽不清楚,只聽到有人提高聲綫稱「林伯,你個平安書」、「林伯,你張平安書呀,我做你執行人,我有咩事,我有兩個同事會幫手㗎喇」。馮憶述張提及林建岳獲分配「排頭坑啲地⋯⋯TVB嗰啲片廠呀⋯⋯」。
答辯一方則指,遺囑最初有不同草擬版本,例如提及由林建康與二太余寶珠共同持有150萬股麗豐控股,二太余寶珠與林建岳透過公司共同持有4.84億股麗新集團。
聆訊明(17日)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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